星空(中国)成人高等教育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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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为维护成人教育正常的教学秩序,严肃教学纪律,及时、妥善处理和杜绝教学与教学管理事故的发生,结合我校成人教育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由于任课教师、教学辅助人员、教学管理人员的直接或间接责任,对正常教学秩序、教学过程和教学质量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事故,属于教学事故。

第三条教学事故按《星空(中国)成人高等教育教学事故认定标准》(附件1)定级,分为:

(1)A-教学类事故;(2)B-教学管理类事故;(3)C-教学辅助类事故。

按情节和后果轻重,教学事故分为:Ⅰ级事故-严重教学事故;Ⅱ级事故-较严重教学事故;Ⅲ级事故-一般教学事故。

第四条教学事故的报批程序

若有教学事故发生,在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之后,由责任人或发现人、知情人及时据实接情况上报本教学点,经教学点负责人签署意见后,当天报送星空手机版app成教科。星空手机版app成教科应立即核实并严格按本办法的规定提出初步处理意见。上报学院或分管校领导研究、批准。对发现事故故意隐瞒、拖延不报的单位领导或教学管理人员,应列为责任人,根据事故等级追究责任,加重处罚。

第五条教学事故定级后,由星空手机版app成教科签发《星空手机版app教学事故通知单》(附件2),通知责任人所在教学点和个人。教学事故的处理材料由成教科备案存档。

第六条教学事故的处理

根据事故级别,由有关部门作下列处理:

(1)Ⅲ级事故由责任人所在教学点给予责任人通报批评教育,由星空手机版app从下一年应拨成教总经费中扣拨0.5%,作为全校成教奖励基金。

(2)Ⅱ级事故由星空手机版app对责任人进行全校通报批评,由星空手机版app从下一年应拨成教总经费中扣拨1%,作为全校成教奖励基金。

(3)Ⅰ级事故经主管校领导审定后由学校给予责任人全校通报批评;由星空手机版app从下一年应拨成教总经费中扣拨1.5%,作为全校成教奖励基金。

(4)凡造成教学事故三次或以上者,按高一级事故处理。

(5)因教学事故造成国家和集体经济损失的,除按以上不同等级处理外,另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。

(6)因教学事故触犯法律的,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。

第七条教学事故处理申述程序

(1)事故责任人所在教学点在接到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单后有不同意见的,有权在接到《星空(中国)成人高等教育教学事故通知单》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,提出申述。申述程序:

(2)事故责任人所在部门接到申诉书后一周内,及时进行复议,并将复议结果报星空手机版app。星空手机版app提出复议处理意见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批。复议结果由星空手机版app成教科通知事故责任人,由教学点人事部门执行复议决定。

(3)如申诉者对复议结论不服,可直接向学校分管领导提出书面申诉。学校分管领导接到申诉书后,必要时会同有关人员对申诉内容进行调查研究,如果确认复议处理不当,应根据调查结果,形成最终的处理意见,该处理意见由星空手机版app书面通知当事人及当事人所在教学点。

对出于抵赖、打击报复提出事故处理或复议不当者,应给予书面告诫,情节恶劣的,由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。

第八条本办法由星空手机版app负责解释。

第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。


附件1星空(中国)成人高等教育教学事故认定标准.doc

附件2星空(中国)成人高等教育教学事故通知单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