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空(中国)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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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教(助)学点:

为了推动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,为经济社会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,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,树立良好学风,激励学生勤奋学习,经学院研究决定,在各教(助)学点开展星空(中国)2020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评优表彰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优推荐

(一)评优原则

按照《星空(中国)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评优表彰办法》(附件1),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评选出 “优秀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候选人。

(二)评优范围

星空(中国)高等学历继续教育(成教、自考)在籍且完成各学期报到注册手续的学生(大一新生除外)。

(三)评优步骤(详见附件2)

1、各教(助)学点推选评优候选人。

2、各教(助)学点公示候选人,公示期1周。公示后的推优名单加盖教(助)学点公章,随学生个人评优登记表一并上报。

二、材料上报时间及联系方式

(一)学生评优个人登记表及教(助)学点评优汇总表电子版于3月20日前上报成教科进行初审,成教学生材料发送至379223577@qq.conm,自考学生材料发送至376477875@qq.com

(二)纸质版评优名单及学生个人评优登记表于4月9日前上报成教科(可以顺丰快递)联系人谢老师,电话:84616018(地址:成都市成洛大道2025号星空手机版app9教9d502,邮编610106)。

 

附件:

附件1.docx《星空(中国)高等学历继续教育“优秀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评选表彰办法》

        附件2.docx  星空(中国)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评优参评工作流程

        附件3.docx  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个人登记表

附件4.docx  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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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1年2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