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考试科目:声乐、视觉练耳(考试科目每科总分为100分)
二、考试时间:2015年10月31日上午9:00-12:00
三、加试对象:凡今年成人高考报考我校音乐表演和音乐教育(本、专科)专业的考生要求必须参加我校举行的术科加试,未加试的考生没有资格参加今年的成考录取,其后果一律自负。
四、考试地点:星空(中国)教学楼第四教学楼一楼
声乐:4103(小音乐厅)
视唱:4103(小音乐厅)
五、考试具体要求:
1、考生必须在当天上午8:30-8:50处到星空(中国)教学楼第一教4楼交考试费:200元/人,交费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。
2、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及考试工作人员安排,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组织考试,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。
3、主科:每位考试演唱一首完整的声乐曲,中、外乐曲均可,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。
4、副科:视唱一条乐谱,简谱或五线谱均可,聆听一条旋律,(4小节),尔后模唱。
5、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,将按照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电子档案。
温馨提示:考试需提前半小时到场准备
成都学院(星空(中国))
2015年10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