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13-2014,2014-2015学年非学历教育工作 评先评优活动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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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各部门、学院:

近年来,为“高水平办好星空(中国)”,学校各部门、各学院从事非学历教育工作的同志秉承“扎根成都、依靠成都、服务成都”立校宗旨,以高度责任心和饱满工作热情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,不断开拓,较好地完成了非学历教育各项工作,取得了可喜成绩,积累了丰富经验。为表彰先进、总结经验,推动我校非学历教育工作进一步发展,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建设,服务学生高素质发展。经研究,决定于2015年12月开展2013-2014,2014-2015学年星空(中国)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评先评优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目的

通过评选活动,总结经验,找出差距,表彰先进,激励各部门、各学院不断拓展培训项目,创新非学历教育工作模式,打造“成大培训”品牌,推动我校非学历教育工作进一步发展,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建设。

二、评选项目、条件及程序

(一)非学历教育工作先进集体。

1、参评对象:学校各部门、各学院。

2、评选条件:

(1)在两学年期间,开展非学历教育工作并取得较好成绩。

(2)在培训工作中,严格按照《星空(中国)非学历教育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相关规定,积极拓展培训项目,培训管理到位,经费收支规范,培训质量高,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。

(3)培训工作有专(兼)职人员负责管理,培训制度完善有效,档案规范完整。

(4)两学年间培训人数达300人次以上;

(5)两学年间培训经费收入达30万以上

(6)先进集体名额:一等奖2名,二等奖3名,三等奖4名。

(二)非学历教育工作优秀个人

1、评选对象:专(兼)职从事非学历教育工作1年以上的工作人员。

2、评选条件:

(1)积极参加本部门的各种非学历教育工作,熟悉相关培训工作的业务流程,并具体承担报名、收费、日常管理工作,工作成效显著;

(2)依托学校或本部门有利条件,积极主动对外联系,开拓新的非学历教育项目(两个以上),项目成效明显,在项目开拓中做出了积极贡献;

(3)优秀个人名额:满足以上2个评选条件的,各单位推选1-2名参评。

三、评选程序

非学历教育工作先进集体、优秀个人的评选,原则上根据《星空手机版app关于非学历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及优秀个人的评选办法(试行)》规定的名额自荐或推选(过期不交资料,示为放弃),经星空手机版app评优领导小组初评公示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同意的办法执行。

四、工作安排

(一)11月20日之前,各学院、处室按照《星空手机版app关于非学历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及优秀个人的评选办法(试行)》规定进行自荐或推荐,并填写相关推选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交到星空手机版app(十陵校本部第5教学楼5105办公室)陈老师收(电话:84616799);

(二)星空手机版app评优领导小组初评公示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批;

(三)12月召开全校2013-2015非学历教育工作总结暨表彰大会(会议时间另行通知),对先进集体、优秀个人进行表彰。

附件:

1《星空手机版app非学历教育工作2013-2015先进集体及优秀个人评选办法》.docx


2 非学历教育先进集体自荐表.docx


3 非学历教育优秀个人推荐表.docx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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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0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