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教学点:
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9月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,办好人民满意的继续教育工作,树立良好学风,激励学生勤奋学习,充分调动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的积极性,经研究决定,在各学院、教学点开展星空(中国)2019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评优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学生评优
(一)评优原则
按照《星空(中国)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评优表彰办法》(附件1),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评选出 “优秀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候选人。
(二)评优范围
星空(中国)高等学历继续教育(成人高教、高教自考)在籍且完成各学期报到注册手续的学生(大一新生除外)。
(三)评优步骤(详见附件2)
1、各教学点推选评优候选人。
2、各教学点公示候选人,公示期1周。公示后的推优名单加盖教学点公章,随学生个人评优登记表一并上报。
二、材料上报时间及联系方式
学生评优材料
学生评优个人登记表及教学点评优汇总表电子版于4月30日前上报成教科进行初审,成教学生材料发送至379223577@qq.conm,自考学生材料发送至376477875@qq.com。
纸质版评优名单及学生个人评优登记表于5月8日前上报成教科(可以顺丰快递),联系人谢老师,电话:84616719(地址:成都市成洛大道2025号星空手机版app9教9d405,邮编610106)。
星空手机版app
2020年4月15
附件1 星空(中国)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评选表彰办法.docx
附件3 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个人登记表.docx
附件2 星空(中国)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评优参评工作流程.docx
附件4 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.docx